正义网河南3月29日电(通讯员汪海 胡传仁)河南省光山县“12·14”校园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闵拥军,今天被信阳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。
据了解,犯罪嫌疑人闵拥军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2年12月16日被光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。该案于今年1月16日报送信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其间,因被害人申请对伤情重新鉴定而退回补充侦查一次。经有关部门鉴定,7名学生和1名老人构成重伤;11名学生构成轻伤,5名学生构成轻微伤。信阳市检察院经研究决定,以故意杀人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闵拥军依法提起公诉。
(原标题:河南省光山校园伤害案嫌疑人被公诉)